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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4章 一个伟大的星际文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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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周衍又是大手一挥,具体的条款出现在全息影像上。
【第一章:总则】
【第一条:鉴于“逐星计划”乃是关乎华夏文明未来千年命运之宏伟国策,其所有参与方,必须在无限科技控股、国家战略委员会监督下的【华夏星际矿业集团】(以下简称“集团”)的统一框架内,进行一切商业与科研活动。】
【第二条:“鲲鹏-开拓者”型航天飞机,作为“逐星计划”之唯一指定标准化深空运输平台,其核心技术与最终所有权,归属集团所有,不可分割,不可转让,不可抵押。】
【第三条:本协议之签署方(以下简称“使用方”),通过一次性支付两千亿华币之“门槛费”,所获得的,乃是指定编号之“鲲鹏”型航天飞机之永久性、排他性、可继承之【飞船使用权】。】
飞船使用权!
这个,由周衍创造出来的,全新的法律概念。
永久性,意味着只要使用方不违反盟约,就可以一直使用下去,直到这艘鲲鹏,在遥远的未来,因为技术迭代或者不可抗力而报废。
排他性,意味着这艘鲲鹏,在合同期内,只听从你这个联盟的调遣,集团无权,将其指派给其他任何第三方。
可继承,意味着这份权利,可以作为你联盟的核心资产,代代相传,成为你们未来星际企业的,传家之宝。
【第二章:权利与义务】
【第一条:使用方,拥有对其旗舰鲲鹏的,百分之百的商业运营调度权。包括,且不限于,决定其航行目标、运输货物、以及,执行具体的采矿或科研任务。】
【第二条:使用方,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集团制定的《星际航行安全法案》与《太阳系资源开发伦理公约》,不得将其用于任何军事、准军事,或危害蓝星及华国国家安全的活动。】
【第三条:使用方,通过其旗舰鲲鹏所获取的一切,来自地外天体的资源、数据、以及科研成果,其产生的商业利润,在使用方承担所有运营成本后,需将其中的10%,作为“资源税”与“平台维护费”,上缴至集团。】
【第四条:作为回报,集团将为所有使用方的旗舰鲲鹏,提供包括,且不限于,全生命周期的技术维护与升级、由玄穹AI提供的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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